网上投稿知情书
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参赛者在投稿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大赛的相关规定。凡投稿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已经同意并保证遵守以下约定。
参赛作品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获奖作品奖金在获奖名单公布后将由大赛主办方保留30个工作日,以备资格审查。公示期结束后,获奖作品如发现抄袭情况,所获奖项和奖金也将被追回,参赛作者应当主动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作品需符合工业题材的新时代特征,参赛作品如发现作品与上述规定不符或错报组别的,组委会有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参赛作者保证拥有所提交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合法授权。大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主办方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参赛者有义务确保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原创性,同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资料引用需注明来源。同时,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
参赛者应确保参赛者本人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且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身份证信息、单位等;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参赛者一经投稿,即为已经同意将参赛作品赛事推广用途范围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利许可给主办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承办方工信光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双方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用于编辑作品集、举办线下展览、发布在大赛官方网站和主办方网站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并不向作者支付任何报酬。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大赛主办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承办方工信光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享有大赛获奖作品的改编权、商业使用权、汇编权、修改权、复制发行权(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大赛最终获奖作品,将于颁奖公布前另行签署纸质协议决定,确定作品集制作、展示展览、改编、发行等相关事宜。对于颁奖前已将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获奖参赛者,大赛组织方只授予其获奖荣誉并发放纪念品和获奖证书等荣誉,不颁发对应的奖金。
公示的奖金均税前奖金,获奖作品的所得最终奖金将由大赛主办方统一依法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获奖者在收到领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大赛组委会联系领奖事宜的,视为放弃该奖项奖金。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一项内容的作品:
(一)作者不拥有版权的作品。
(二)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10.带有迷信色彩内容的。
大赛全程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13号楼208室
联系电话:010-68200660
邮 箱:gongyewenxue@icdc-nmc.org
Copyright 2017 工信光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宣传中心、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广东光耀物联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台港电影研究会、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工信光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新华社新媒体中心、新华社瞭望智库、人民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航空工业作家协会、《军工文化》杂志社、中国煤矿作家协会、《博览群书》杂志社、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人出版社